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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所带来的矛盾也不断在增加。因为一些拆迁工作的不合法,安置补偿的不合理,因征地拆迁所引起的诉讼和上访案件不断增加,3月26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赵大成部长表示“基层政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行政争议更多发生在基层”。
在拆迁案件中,拆迁安置不落实,人为降低拆迁补偿标准,滥用职权,违法强拆行为最为常见,使得老百姓提到拆迁就抵触、反感,造成恶性循环。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百姓通常会自己实施各种行为来维权,但维权也要讲究方法。
1、明确房屋基本情况
对于自己的房屋,包括面积大小,使用年限,房屋所有权(房产证的证明手续是否齐全)等都要有明确的认识,如果相应证件有所缺失,也要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以便在补偿中能够的到应有的补偿安置。
2、确定此次征收拆迁的具体信息
包括此次征收的征收目的、征收部门、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签约时间、征收补偿方案等具体事项,在程序上是否都依法进行公告和通知。如没有公告,被征收人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详细信息。
3、维权时间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牢记维权时间,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十分重要,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