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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合法权益包括,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请求谁撤

2024-11-27 0
在现实世界中,你买房的时候,要维护业主的权益。作为业主,你享有一定的权利。保护建筑物是管理者的职责,还有其他方面。那么对业主合法权益的具体保护是什么呢?以下答案由一、民法典的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什么提供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住宅、商业等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份额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权利义务】建筑物共有部分,除专有部分外,所有权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你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和营业用房时,其共有部分的分享权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二、怎样维护自己的业主权益
1.签订物业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
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时,往往没有明确的物业合同性质的定义。有的社区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有的社区双方签订委托合同。
法院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时,有的案件的起因是服务合同纠纷,有的是物业管理纠纷,还有损害赔偿、财产归属等其他原因。这主要是因为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理解不同。据分析,如果双方签订物业委托合同,意味着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和受托的关系。
如果小区管理出现问题,比如盗窃,后果与物业公司无关;同时,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无故任意解除合同,不利于住宅物业管理的稳定。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的性质应当是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本合同的名称一般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条款上,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显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2.物业管理费
最近,物业管理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物业管理费包含什么样的费用。由于相关规定颁布后,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的项目与以往不同,一些物业公司往往只在给业主的收据上注明物业管理费,容易因概念模糊而引发纠纷。另一个矛盾是物业管理费不收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少数开发商往往承诺在房屋销售低的时候减免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入住后物业管理公司不予兑现;一些业主强烈反对减免物业管理费的做法,导致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
此外,由于国家房改政策在同一住宅区和同一商品房实施,产生了不同性质的房屋,导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一致。有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没有实现同质化和价格化的原则,因此存在矛盾导致无法收取管理费。
由于物业管理费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它一般指四项:保安费、保洁费、绿化费和管理费。但是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很容易将这四项与公共设施设备额外的日常维护费用以及电梯和水泵运行的能耗混在一起。同时,由于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发票,一些公司出具收据,许多业主不清楚他们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是多少。因此,在一些社区,征收率相当低,有些甚至低至20-30%,这使得物业管理不可持续,导致其他有偿业主的心理失衡。《物业管理条例》只讲了合理的公共收费,却没有列出基本的物业服务费,造成了不交该交的,还要交不该交的奇怪现象。
同时物业管理费拖欠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和开发商留下的问题,物业管理费标准不明确,不能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目前仍有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定价缺乏相关知识,物业收费忽高忽低,导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尤其是在物业管理前期。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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