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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做客宁夏新闻广播《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在身边》

2024-11-23 0

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非常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设置了诸多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劳动者权益受损的情况,那么当我们面对这些情况时,应该怎么办呢?

2017年4月21日,宁夏新闻广播(FM106.1)《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在身边》专栏第六期开播,节目特别邀请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张小军律师做客节目,就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为听众答疑解惑。

盈科律师做客宁夏新闻广播《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在身边》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也应当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详细阅读劳动合同的内容。对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合同期限等条款应当着重关注,合同内容要填写完整,不要签订空白合同。如果以上条款没有约定清楚,很可能产生争议,损害劳动者自身权益。

2、劳动者自己需留存劳动合同原件。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应当依据劳动合同主张权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劳动者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但增添了麻烦,也增加了风险。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主要的义务

(1)按照约定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情很常见,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首先可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如果不能解决,则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2)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不缴纳,则劳动者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反映,也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的主要义务

(1)按照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提供劳动。不能无故旷工,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按照竞业限制条款以及服务期条款履行。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但存在两个例外,一是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一是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

常见争议事项: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辞退。

争议解决途径: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前置程序),如不服仲裁裁决,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承担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发工资、支付违约金等。

需要准备的证据: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证据为劳动合同,如没有劳动合同,则需收集工资流水、工资表、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牌等。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留存这些证据,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联系的书面材料。

2、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如银行工资流水、工资单等。

3、如果存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则需准备证明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据,如辞退通知,包括短信、邮件等。

4、关于拖欠工资及缴纳社保相关证据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已经发放了工资、缴纳了社保,如果无法举证,则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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